国务院| 省政府 登录|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
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。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。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。负责全委法治建设,指导系统法治工作。推进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工作。承担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联系人:彭峰
联系方式:027-87231232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
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“”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?